她是这么想的。
裴钰今天本来也不想出门。
准确地说,裴钰每天都不想出门。他的生活半径非常稳定:裴府后院、城南蛐蛐市集、以及连接这两点之间的一条小巷子。这条小巷子里有一家卖糖炒栗子的,裴钰每次路过都会买一袋。不是因为爱吃,是因为那个卖栗子的老伯养了一只画眉鸟,叫得很好听。
今天他本来打算去市集找王大爷斗蛐蛐的。他新得了一只铁头将军,品相极好,后腿粗壮,牙口也嫩,正是能打的年纪。他给这只蛐蛐取了个名字叫“常胜”,虽然还没上过战场,但裴钰觉得它一定能赢。
他正准备出门,四哥裴瑾像一堵墙一样出现在门口。
“今日宫宴,”裴瑾面无表情,“父亲点名要你去。”
裴钰头也不回:“我病了。病得很重。可能传染。”
“你昨天吃了三碗饭。”
“……那是回光返照。”
裴瑾没跟他废话,直接拎起他的后领。裴钰比裴瑾矮了小半个头,被这么一拎,脚尖差点离地。他想挣扎,但想起四哥虽然是个读书人,力气却出奇地大——大概是常年搬书练出来的。
“换衣服,”裴瑾把他往房里一推,“二哥在门口等着。”
裴钰最怕的就是二哥裴珩。
裴家四个哥哥,大哥在北境戍边,一年到头见不着面,裴钰对他的印象就是每年过年收到的一把弓或者一把刀——他从来没用过。二哥裴珩是大理寺卿,审案的时候据说能让犯人哭着求饶,回家以后虽然不审案了,但那种“你最好自己交代”的眼神还是让裴钰腿软。三哥早逝,裴钰对他的记忆很模糊。四哥裴瑾是探花郎,翰林院修撰,文人的清高他占全了,平时看裴钰的眼神就像看一篇文章里怎么也改不通的句子。
裴钰磨磨蹭蹭换了衣服,出门前趁裴瑾不注意,往袖子里塞了一只蛐蛐罐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