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澜心虚地抽回手,眼神闪躲:“你干吗?”
“你不给我买首饰,我自己买还不行吗?”
她丝毫没注意到,她扶着季凌云的胳膊,两个手腕凑到一起,金光闪闪的手表和金光闪闪的手链合在一起,上面刻了四个廉价的数字:1314!
我忽然扑哧一下笑出了声:“我没给你买过首饰,但我每个月给你的零用钱能买多少首饰了。”
“你可真是天生的舞蹈家啊,哪里都是你的舞台。”
我声音里的讽刺意味太浓,场面一下子静了下来。
沈澜的几个舍友瞪大眼珠子,看看沈澜又看看我。
似乎不敢相信,一贯对身澜言听计从的舔狗今天居然该当众怼她。
其实我并不在意沈澜虚荣,更不在意她花钱,我甚至不在意她花我的钱给别人买礼物。
可她为什么要和别人戴情侣款。
我和沈澜在一起,一直都是我主动。
她从头到尾都是一副高冷姿态。
似乎我的存在对她来说可有可无。
我不止一次地提出,“我们也像别的情侣一样穿情侣装吧。”
她说:“你身材这么差,穿情侣装不好看。”
我想也对,那就用情侣手机吧,这总可以了吧。
可她却说,谈恋爱不能太高调,因为秀恩爱死得快。
我们交往了这么多年,她从没为我戴过任何一个情侣款。
她手上的手链太刺眼了,刺得我几乎要站不稳了。
沈澜听见周围人的窃窃私语,脸上黑一块红一块,终于怒了:“那又怎么了,你能忍就忍,忍不了咱们就一拍两散。”
“你把这顿饭买单,咱们分手!”
分手可以,买单不行。
那天的海鲜自助到底是谁付的钱,付了多少钱,我不知道。
我只知道,第二天,沈澜朋友圈就官宣了她和季凌云的恋情。
美图秀秀苍白的滤镜下,他们一个弹琴,一个跳舞,音乐跳动之间,两人四目相对,火花四射。
好一对璧人啊。
底下评论纷纷祝福:“吃狗粮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