照片里陆晨手腕上带着一块百达翡丽的腕表,手里拿着林溪中午回家取的红色袋子。
我才知道,中午她回家,是为了给陆晨取演唱会礼物的。
图片下方还有一行配文:“相识三年,幸好有你,林溪姐姐,三周年快乐!”
这一刻,我才恍惚想起。
三周年?
是啊,今天好像也是我和林溪的婚礼三周年纪念日吧?
只是这结婚纪念日,根本就没有过过,以至于我自己都根本不记得了。
我长舒一口气,才回兄弟:“她根本不需要离婚,因为我们还没有领证。”
“什么?”
“你们结婚三年?林溪居然还没跟你领证?”
电话那头,我兄弟的惊呼声快把我耳朵都震聋了。
是啊,婚礼都办了三年了,而她也单方面取消和我的领证,足足17次了。
05
晚上11点,林溪罕见的回了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