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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身上永远是破破烂烂的,皮肤粗糙。

  后来我被金家找了回去做了富家少爷。

  费劲心血娶了弟弟喜欢的女人,为了娶她我众叛亲离。

  不知道我死了以后家人会不会开心点。

  我看了眼日历,下周正是金家来接人的日子,当时派来呼呼啦啦一堆下人,挤满了院子。

  对方问我是不是这家的孩子,我害怕说了句「不是」。

  对方就把我带回了金家,说我是走失的大少爷。

  当年我猜测,金家应该是想找邻居家和我差不多大的孩子,看没在现场,找到我时以为是就带走了。

  我猜他们接错人了,所以我为了瞒着这个身份在金家过的战战兢兢。

  这次如果再来人,我一定说「是」。

  我还不如在这里过日子舒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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